8月31日,东莞正式官宣“认房不认贷”!继广州、深圳、中山、惠州之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
各有关单位:
【资料图】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在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东莞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东莞出台了系列房地产优化政策,大力支持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2年12月26日,东莞全面放开限购,并调整新房、二手房转让年限;
2022年12月30日,东莞落地二手房“带押过户”,推动二手房交易提速。
2023年1月9日,东莞降低购房门槛,首套房(无贷款)最低首付20%,利率下限4.1%。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
综合自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