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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余姚市公安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期间,发现不少不合法、不合规出租居住现象。
阳明派出所民警在对阳明街道丰山前村胜山路某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寓存在有房间违规使用明火、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一楼安全出口放置煤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房间防盗窗没有设置逃生孔等安全隐患仍出租给他人居住,遂对该公寓管理人赵某某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其及时整改。此后,民警根据“姚安宝”智慧监管平台四色管理结果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赵某某仍未对安全隐患按规整改,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阳明派出所出租屋排查
梨洲派出所民警在梨洲街道最良新村某幢某车库检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情况时发现,房东徐某某将车库的非居住空间改装为房间后出租给他人用来居住,违反《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当场要求限期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一个月后,民警根据“姚安宝”智慧监管平台四色管理结果复查时发现徐某某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遂对徐某某作出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梨洲派出所出租屋排查
丈亭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辖区内鲻山东路某出租房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进行了现场勘查,当场责令当事人毛某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同时,因毛某涉嫌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毛某处以罚款50元。
丈亭派出所出租屋排查
警方提醒出租房屋时,房东、管理者、租住者都要对房屋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应急逃生安全、电动车安全、隔断阻燃安全方面,负起安全责任,防患于未然。
(余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