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中泰证券(600918.SH)今日收报6.95元,涨幅0.58%,总市值484.32亿元。
6月30日晚间,中泰证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于以下方面: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另类投资业务、做市业务、偿还债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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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90,587,726股(含本数)。其中,枣矿集团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36.09%,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且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66亿元(含)。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枣矿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枣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枣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截至预案公告日,枣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73,346,1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2%,枣矿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新矿集团持有公司241,73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7%,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9%。枣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中泰证券称,为积极顺应证券行业发展趋势,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中泰证券表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中泰证券于2020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新股69,686.2576万股,发行价格为4.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5,225.8082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2,428.085403万元。
中泰证券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中泰证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方磊、王茂华。中泰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费用共计12,797.722885万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其中东吴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1,367.924528万元。
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5亿元,同比减少29.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亿元,同比减少81.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1亿元,同比减少83.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20亿元,同比增长627.10%。
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0亿元,同比增长92.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亿元,同比增长424.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1亿元,同比增长152.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亿元,同比减少94.47%。